地下消防管道连接技术要点
发布时间:
2020-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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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要求
(1)使用消火栓供水系统内,外壁的热浸镀锌钢管时,不应使用焊接。当系统地下消防管道采用内壁无腐蚀管道时,可以焊接,但管道焊接应满足有关要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管道(在报警阀后面称为管道)无法焊接,应使用螺纹,开槽的管接头或法兰连接。
(2)直径supply100mm的消防栓供水系统的镀锌钢管应进行法兰连接或开槽加工。sp100mm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管道直径不清楚,不能使用螺纹连接。仅要求在直径≥100mm的管段上以一定距离布置法兰连接或凹槽连接点。
(3)消火栓供水系统和自动洒水系统的管道在使用法兰连接时建议使用螺纹法兰,在使用焊接法兰时建议使用二次镀锌。
(4)当需要改变任何管段的管径时,应使用异径管接头和符合标准的管接头。
(5)关于地下消防管道的连接方法及相关技术要求,请参见《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国家技术规范-给排水》的有关规定。
2.凹槽(夹具)连接
(1)开槽连接器(管接头)和钢管槽的深度应符合“开槽管接头”(CJJ / T156-2001)的规定。公称直径DN≤250mm的带槽管接头的最大工作压力为2.5MPa,公称直径DN≥300mm的带槽管接头的最大工作压力为1.6MPa。
(2)振动,地下消防管道应使用挠性接头,其他地方应使用钢制接头。使用钢制接头时,应每4至5个钢制接头安装一个挠性接头。
3.螺纹连接
(1)在系统中,可以对直径小于DN100的内外壁热浸镀锌钢管或内外壁热浸镀锌无缝钢管进行螺纹连接。当系统使用内,外壁热浸镀锌钢管时,管件可使用锻造的铸铁螺纹管件(GB3287〜3289);当系统使用内,外壁热浸镀锌无缝钢管时,管件可使用锻钢螺纹管件(GB / T14626)。
(2)如果钢管的壁厚小于δ<Sch30(DN≥200mm)或壁厚小于δ<Sch40(DN <200mm),则不得使用螺纹连接器进行连接。
(3)当地下消防管道采用55°锥管螺纹(Rc或R)时,螺纹接口可用PTFE胶带密封;当管道采用60°锥管螺纹(NPT)时,应使用密封胶作为螺纹接口的密封;密封带应套在外螺纹上。
(4)直径大于DN50的管道不应使用螺纹接头,并且在管道直径减小的地方应使用单异径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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